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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少年少年

第二十七章 少年少年 (第1/2页)

白骨给王福常介绍的靠山是正元山一位大修。
  
  大修名劲,字苍之,其实不过是个二十岁的少年。
  
  和他的名字一样,少年无处安放的蓬勃朝气,都要从脑门里冲出来了。
  
  白骨又从来喜欢少年,呵,美少年。
  
  乡里出了吃人的怪物,村人本来已经请了白骨和团圆,又有些不放心,又去请正元山的道长。
  
  村人还怕白骨要不高兴,款待了好些好酒好菜,没想到两个人一见面就脾气相投,只恨没有投在一个娘胎里,于是立刻月下结拜。
  
  只可惜白骨要去寻人,不能久留。
  
  苍之却怎么也舍不得,反正他是少年,精力也和朝气一样,旺盛的无处发泄,于是就一路走一路陪她去寻人。
  
  苍之是那种谁见了都喜欢的人。
  
  路边卖茶的大爷,看见他,都要多请他多喝杯茶。
  
  不管他走到哪里,总有人送,有时候送了十多里路,还是不肯回去。
  
  老人们则一见到他就要说,要是我们家能生出个这样的孩子来就好了。
  
  更过分的是,近日有人开始为他写诗,写词,甚至写话本。
  
  白骨悄悄买了本回来,仔细地翻了翻,上面甚至都没有提到她的名字,只用了“余者”两个字。
  
  他是苍之,她是余者。
  
  白骨很是羡慕,又有些不服气。
  
  这几日他们正好走到一个市集,白骨就和他约定,不如我们分头,各自去问陌生人讨红包,比比看谁讨得多。
  
  团圆十分不明白,白骨为什么老做些自取其辱的事。
  
  却没想到,这一次,苍之一个红包也没讨到。白骨咧嘴笑了半日。
  
  白骨带着王福常回去,本来是想捉弄捉弄苍之的。
  
  可是他看见王福常就拍了胸脯,笑道:“包在我身上,以后我就是你的靠山。”
  
  这下,连团圆大爷都喜欢他了。
  
  可王福常是扶不起的阿斗,几乎一无是处,以前他一个人在街市上混的时候,还不觉得,可是跟在苍之身边,立刻就明显了起来。
  
  王福常变得非常沮丧,愈发的喝酒赌钱。
  
  苍之却又拍着胸脯道:“包在我身上。我师父说一个人不求上进是因为身上未担责任。我这里有一张敕封土地爷的符箓,你去王盘山当个几年的土地爷,自然就与现在不同了。”
  
  王福常就这样,因为这个靠山,莫名其妙地去当了土地爷。
  
  没有救了什么过路的大仙,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机缘。
  
  只是没想到,王福常一去做这个王盘山的土地爷,一做就做了上千年。
  
  送走王福常后的第二天,苍之就接到了正元山的飞书。
  
  家国罹难,苍之速回。
  
  黑洛与长水的这一场大战,厮杀惨烈,不死不休。
  
  黑洛坑杀长水十万男子,女子皆冲为军妓。
  
  长水死战,全民皆兵,处处可见腰间悬人头,脖颈挂人耳的惨景。
  
  正元山作为长水的护国柱石,苍之作为护国柱石的第十八代首徒,此刻当冲锋在阵前。
  
  白骨实在舍不得他走,临别的时候,绣了朵歪歪扭扭的骨花送给他。
  
  白骨道:“我们家乡的人死的时候,都穿戴绣了骨花的寿衣,你若死了,死之前一定将这朵骨花放在心口,这样就可以保佑你所爱之人幸福安康。”
  
  一般人要是这么道别,恐怕真的是永别了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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