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荒村夜话(下)
第六章 荒村夜话(下) (第2/2页)老人沉默了一会儿。
“最高境界?”他低下头,看着自己枯瘦的手指,“教我的那个游方僧人说,他在壁画上看到的飞天,脚步没有落在任何地方。不是悬空,不是踩着云,而是根本没有‘落’这个动作。飞天的脚永远在将落未落的那一瞬,永远在‘正在走’的状态里。练到这个地步,你不是在躲别人的攻击,你是根本不在别人能打到的那个地方。”
沈清辞想象着那个画面,心猛的一跳。
“那个僧人练到了吗?”
“不知道。”老人抬起头,月光照在他脸上,他的表情看不清楚,但沈清辞觉得他笑了一下,“他教完我之后就走了,我再也没见过他。也许练到了,也许没有。但我知道一件事——他教我的时候,我已经算是个高手了。我用了三十年,才把这套步法练到他教我的那个水平。而他自己,随手一走,我就摸不到他的衣角。”
三十年。
沈清辞低下头,看着自己磨破的脚后跟。
三十年太远了。他今年十四岁,三十年后他四十四岁,也许比现在的祖父还老。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那一天,不知道柳啸天会不会给他三十年。
但他还是点了点头。
“我练。”
三
接下来的日子里,“浮云步”成了沈清辞每天最重要的事。
他们离开破庙继续西行。老人说,不能在一个地方待太久,那些搜山的人迟早会找到这里。西行的路上,沈清辞白天走路,晚上练步法。走山路的时候,他试着把“浮云步”的要领用在登山中——重心提起,落脚前悬停,脚掌轻触地面,像蜻蜓点水。一开始根本做不到,山路崎岖不平,每一步都要踩实了才不会摔,他提着重心,好几次差点从山坡上滚下去。但慢慢地,他找到了一种平衡——不是完全放弃稳定,而是在稳定和灵活之间找到一个中间点。他不再每一步都踩得死死的,而是让脚步变得更轻、更碎、更有弹性。
老人走在前面,从不回头看他。但沈清辞注意到,老人走的路线变得越来越“不正经”了——有时候忽然拐一个弯,有时候在一段平坦的路上走出S形,有时候在应该直走的地方忽然停下来,等沈清辞跟上来之后再继续走。沈清辞一开始不明白,后来懂了。老人在带他练习“浮云步”的变向和变速。那些看起来随意的拐弯和停顿,每一个都对应着某种可能的攻击方向——如果你被人从左边攻击,你应该怎么变向;如果你被人从后面追上,你应该怎么加速;如果你被前后夹击,你应该怎么停顿。
老人不说话,只是走。沈清辞跟在后面,用身体去感受那些变化。有时候他反应慢了,跟不上老人的路线,就会被路边的树枝刮到,或者踩进一个水坑里。他没有抱怨,只是擦干脸上的水,继续跟。
七天后的一个黄昏,他们走到了一个叫清风镇的小镇子。镇子不大,只有一条主街,街两边零零散散开着几家店铺,卖布的、卖粮的、卖杂货的,还有一个铁匠铺,叮叮当当的声音从铺子里传出来,在暮色中显得格外热闹。
老人没有进镇子。他带着沈清辞绕到镇子外面的一座小山上,在一棵大松树下坐下来。从这里能看到整个镇子的全貌,炊烟从各家各户的屋顶上升起来,在夕阳中变成淡紫色的雾。
“明天,我们去镇上买点东西。”老人说。
沈清辞愣了一下。他们已经走了七天,这七天里他们一直避开人烟,走的都是山路野径,连村子都不敢靠近。现在老人忽然说要进镇子,他觉得有些意外,但转念一想,他们的干粮快吃完了,盐也没了,确实需要补给。
“那些人会不会还在找我们?”
“在找。”老人看着远处的镇子,“但不会找得那么紧了。七天前他们地毯式搜山,是因为觉得你还在那一带。七天过去了,他们搜遍了那几十里山也没找到你,会以为你已经跑远了。接下来他们会扩大搜索范围,但不会像之前那样搜得那么细。”
沈清辞点点头。他相信老人的判断。这七天里,他们确实没有再遇到那些骑马的人。也许老人说得对,那些人已经往更远的地方去了。
“还有一件事。”老人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小布包,打开,里面是一些瓶瓶罐罐,有大有小,有瓷的有陶的,还有一个是用竹筒装的。沈清辞之前没见过这些东西,包袱一直是老人自己背着的,他从来没打开过。
“这些是什么?”
“吃饭的本事。”老人拿起一个陶罐,拧开盖子,里面是一种灰白色的膏状物,闻起来有一股淡淡的药味,混着某种油脂的气息,“易容。”
沈清辞的眼睛睁大了。
易容。他在《江湖异闻录》里读到过这个词,书里的侠客有时候会易容改装,扮成乞丐、商人、老人,混进敌人的地盘打探消息。他一直以为那是书里编出来的,就像那些飞天遁地的传说一样,当不得真。
“真有易容术?”他忍不住问。
老人看了他一眼,嘴角动了一下,不是笑,是那种“年轻人没见过世面”的表情,“你以为易容是什么?像书里写的那样,一张人皮面具往脸上一贴,就变成另一个人了?”
沈清辞被问住了。他确实是这么以为的。
老人把陶罐里的膏状物挖了一点出来,抹在手背上,均匀地涂开。灰白色的膏体接触到皮肤之后,颜色慢慢变了,从灰白变成肉色,从肉色变成一种比老人的皮肤稍深一些的黄褐色。如果不仔细看,根本看不出手背上抹了东西,只会觉得那块皮肤的颜色不太均匀。
“人皮面具那种东西,不是没有,但太假。”老人把膏体擦掉,露出原来的皮肤,“做得再好的面具,边缘也会有痕迹,凑近了一看就知道是假的。真正有用的易容,不是贴一层皮,而是改变你看上去的‘感觉’。肤色、脸型、神态、走路的姿势、说话的语气,每一样变一点点,加起来就是另一个人。”
他拿起那个竹筒,拧开盖子,里面是黑色的粉末。他用指甲挑了一点,点在眉心,然后用手掌揉开。黑色粉末在皮肤上晕开,变成一种淡淡的青灰色,像是很久没睡好觉留下的黑眼圈。他又从另一个瓷瓶里倒出几滴透明的液体,在掌心里搓了搓,然后抹在脸上。液体干了之后,他脸上的皱纹变得更深了,颧骨似乎也高了一些,整个人的气质从“一个普通的山里老头”变成了“一个看起来有点凶的、不太好惹的老头”。
沈清辞看着老人的脸,目瞪口呆。老人还是那个老人,五官没有变,但他给人的感觉完全变了。如果不是亲眼看着老人变化的全过程,他走在街上绝对不会认出这个人就是他的师父。
“易容的核心,不是把自己变成另一个人。”老人把脸上的东西擦掉,恢复了原来的样子,“是把自己变成一个‘不值得注意’的人。你走在街上,路人看你一眼,不会多看一眼。你的脸在他们脑子里留不下印象,走过去就忘了。这才是最高明的易容。”
沈清辞想起那些骑马搜山的人。他们的脸上就是那种“不值得注意”的表情——你看了他一眼,但转头就忘了他的长相。也许那些人并不是天生就长那样,而是经过某种训练的。
“我要学这个。”沈清辞说。
老人把瓶瓶罐罐重新包好,收进包袱里,“明天开始。但不是只学怎么在脸上抹东西。易容是一门综合的功夫,脸上抹得再好,走路的姿势不对,一出门就露馅了。你这几天练‘浮云步’,身体的协调性已经比之前好了很多,这算是打了一点基础。明天我先教你最基本的——怎么改变自己的步态。”
那天晚上,沈清辞躺在大松树下,看着头顶的星空。七天了,他从一个只会练《流云诀》的世家子弟,变成了一个会认草药、会做陷阱、会挑水劈柴、会“浮云步”的人。现在又要学易容。这些东西在沈家的时候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学,甚至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。祖父教他的是正大光明的武功,是堂堂正正做人的道理,是“云在青天水在瓶”的境界。但老鬼教他的,是怎么在夹缝中活下去,是怎么在被追杀的绝境中找到一条生路。
这两种东西,哪一种更珍贵?
沈清辞想了很久,最后觉得这个问题没有意义。祖父教他的东西,是他想成为的人。老鬼教他的东西,是他必须先成为的人。没有后者,他根本活不到成为前者的那一天。
四
易容术比浮云步更难学。
不是技术上的难——虽然技术也确实不简单。最难的是心态。沈清辞从小在沈家长大,沈家的家教是“行得正,坐得直”,祖父教他走路要抬头挺胸,目光要直视前方,说话要声音洪亮,做人要堂堂正正。但易容术要求的东西,几乎跟这些完全相反。老鬼教他,走在街上要微微低着头,目光不要直视任何人,脚步要不紧不慢,既不能太快让人注意到,也不能太慢让人觉得可疑。要让自己看起来像是这条街上最普通、最不起眼、最不值得多看一眼的那个人。
这跟沈清辞十四年来被教导的一切都是冲突的。
第一天练习步态的时候,他在清风镇的主街上走了三个来回。老鬼坐在街角的茶棚里,一边喝茶一边观察他。第一个来回,沈清辞走得太僵了,身体绷得像一根木头,路过的行人看了他好几眼。第二个来回,他试着放松,但放松过了头,走得像一个刚睡醒的醉汉,摇摇晃晃,反而更引人注目。第三个来回,他终于找到了那种“不值得注意”的感觉——既不紧张,也不松懈,就像街上每一个普通的路人一样,有自己的事要办,有自己的路要走,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。
老鬼在茶棚里对他微微点了点头。
沈清辞心里涌起一股小小的成就感。但成就感很快就被老鬼下一句话浇灭了。
“步态勉强可以了。现在学怎么改变你的脸。”
老鬼带着他来到镇外的一条小河边,让他蹲在水边,看着水面上自己的倒影。
“你看你的脸,有什么特点?”
沈清辞看着水面上那张年轻的脸。十四岁,眉目清秀,皮肤因为这几天的日晒雨淋黑了一些,但底子还是白的。眼睛很亮,即使经历了那些事,眼睛里依然有一种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清澈。这是母亲给他的眼睛,母亲说过,辞儿的眼睛像天上的星星,永远亮晶晶的。
“太干净了。”老鬼说,“你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孩子。皮肤白,眼神干净,眉宇间没有风霜。你这样的人走在街上,哪怕穿着破衣服,有心人一眼就能看出你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。要改的不是你的五官,是这种‘气质’。”
老鬼从包袱里拿出一个瓷瓶,倒出一些淡褐色的液体,让沈清辞涂在脸上。液体涂上去之后,皮肤的颜色变深了,从原来的白皙变成了日晒后的浅褐色。他又用一种膏状物抹在沈清辞的颧骨和下巴上,让脸部的轮廓变得不那么分明。最后,他用那种黑色的粉末在沈清辞的眼眶下面轻轻点了几下,揉开,制造出一种长期睡眠不足的青灰色。
“看看。”
沈清辞低头看水面。
水面上倒映着的,是一个他不认识的人。皮肤黝黑,颧骨和下巴的线条模糊,眼窝深陷,看起来像是十五六岁的农家少年,在田里干了一天的活,累得连眼睛都睁不开。不像沈清辞,不像沈家的嫡长孙,不像任何一个会被人在意的人。
沈清辞盯着水面上那张脸,看了很久。
这就是他以后要戴的面具。
不是贴在脸上的面具,是长在身上的。他要学会把自己藏在这张脸后面,藏在这个身份后面,藏在“不值得注意”这四个字后面。只有这样,他才能安全地走进那些危险的地方,安全地打探消息,安全地找到柳啸天,安全地——报仇。
“明天,我们去参加武林大会。”老鬼忽然说。
沈清辞猛地抬起头,脸上的水珠甩出去,在阳光下闪着光。
“武林大会?”
“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。”老鬼把瓶瓶罐罐收进包袱,站起身,看着远方,“柳啸天的人在到处搜山,但武林大会上,龙蛇混杂,各门各派的人都有。你混在人群里,比躲在山里安全。而且。”
老鬼顿了顿。
“你不是一直想去看看吗?”
沈清辞沉默了。确实,他曾经很想去武林大会。那张烫金的请帖还在他怀里,和母亲的断簪放在一起。那时候他想去,是因为他想看高手对决,想看江湖的精彩,想看看自己和他们比还差多少。那时候的他,是一个被祖父和父亲保护得很好的、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。
现在的他,筋脉断了九处,内力全失,身上唯一的武器是一把短剑和一把锈柴刀。他要去武林大会,不是为了看热闹,不是为了学武功,而是为了——活下去。
在最危险的地方,活下去。
“师父。”沈清辞站起来,把乌兹短剑别在腰间,把母亲的断簪和那张请帖揣进怀里最深处,“我准备好了。”
老人看了他一眼,没有说话,转身就走。
沈清辞跟在他身后,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,一个佝偻,一个挺拔,影子交叠在一起,像是一棵老树旁边长出了一棵新苗。
他们走下山坡,穿过田野,走向那条通往苏州城的大路。
路的尽头,是武林大会。
是沈清辞曾经最想去的地方。
也是他现在,必须去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