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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阿枣

第十三章 阿枣 (第2/2页)

沈清辞不知道她哪里来的笃定。也许七岁的孩子就是这样,她们还没有被这个世界教会“不可能”这三个字怎么写。他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,但他喜欢听她说。因为在她说话的时候,他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有希望了。
  
  五
  
  那天傍晚,他们走到了一座小镇子外面。
  
  镇子不大,但很热闹。远远地就能看见镇子里灯火通明,人声鼎沸,像是在办什么喜事。沈清辞本来不想进去,他想在镇子外面的土地庙里过一夜,第二天一早绕过去继续走。但阿枣拉了拉他的衣角,小声说了一句“哥哥,我饿”。沈清辞看了看包袱里最后一点干粮,又看了看阿枣瘦得能看见肋骨的小脸,咬了咬牙,带着她走进了镇子。
  
  镇子的主街上挂满了红灯笼,家家户户门口都贴着红纸,空气里弥漫着鞭炮的硫磺味和酒肉的香气。沈清辞打听了一下,才知道今天是镇上首富赵员外的六十大寿,全镇都在庆祝。赵员外是做药材生意的,富甲一方,据说跟官府的关系也很好,连县太爷都要给他几分面子。沈清辞对这些不感兴趣,他只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,然后赶紧离开。
  
  他带着阿枣走到街尾的一家包子铺前,铺子还在营业,热气腾腾的蒸笼摞了七八层高。他摸了摸怀里最后几文钱,买了两个包子,一个给阿枣,一个留着自己明天吃。阿枣接过包子,没有立刻吃,而是捧在手心里,像捧着一件宝贝。她看了看包子,又看了看沈清辞,问了一句:“哥哥,你吃了吗?”
  
  沈清辞笑了笑,“我吃过了。”
  
  阿枣看着他,那双黑亮的眼睛里有一种沈清辞说不清的东西。她没有再问,低下头,小口小口地吃包子。她吃得很慢,每一口都要嚼很久,好像在舍不得把包子吃完。
  
  就在这时,街上忽然骚动起来。
  
  几匹高头大马从街那头奔来,马上的人穿着锦袍,腰间挂着刀,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护卫。他们在包子铺前勒住马,为首的跳下马来,目光在人群中扫了一圈,最后落在了阿枣身上。
  
  沈清辞的心猛地一沉。
  
  那人看着阿枣,眼睛亮了,像发现了什么宝贝。他转身朝身后的马车喊了一声:“老爷,找到了!就是这个小丫头!”
  
  马车门帘掀开,一个穿着绸缎长袍的胖老头走下来。他的脸色蜡黄,眼窝深陷,嘴唇发紫,一看就是久病之人。但他的一双眼睛很亮,亮得不像一个病人,亮得像一只盯上猎物的秃鹫。他走到阿枣面前,蹲下来,伸出手摸了摸阿枣的脸。阿枣吓得往后缩了缩,躲到沈清辞身后。
  
  胖老头站起来,看着沈清辞,脸上的笑容像一把折扇一样慢慢展开。
  
  “你是这丫头的什么人?”
  
  沈清辞的手已经按上了腰间的乌兹短剑。他的声音很平,平到听不出任何情绪。“她是我妹妹。”
  
  “妹妹?”胖老头笑了一声,笑声像破风箱漏气,“你这当哥哥的,连顿饱饭都让妹妹吃不上,还好意思说是她妹妹?这样吧,我出五十两银子,把这丫头卖给我。她跟着我,吃香的喝辣的,比跟着你强一百倍。”
  
  沈清辞的手握紧了剑柄。五十两银子。在这些人眼里,阿枣只值五十两银子。他深吸了一口气,把涌上来的怒火压了下去。
  
  “不卖。”
  
  胖老头的笑容僵了一下。他的目光在沈清辞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,像是在估算一件货物的价值。然后他挥了挥手,几个护卫围了上来。
  
  “小子,我赵某人在这一带说话,还没有人敢说一个‘不’字。”胖老头的声音冷了下来,“我再给你一次机会。五十两,卖不卖?”
  
  “不卖。”
  
  胖老头的脸色彻底变了。他朝护卫们使了个眼色,两个护卫上前,一把抓住沈清辞的手臂,把他按在地上。另一个护卫把阿枣从沈清辞身后拽了出来,阿枣吓得大哭,挣扎着喊“哥哥”“哥哥”。沈清辞被按在地上,脸贴着冰冷的石板,看着阿枣被塞进马车。他想挣扎,但挣不动。他没有内力,力气连一个普通的护卫都比不上。他只能看着马车的门帘落下,看着阿枣的小手从帘缝里伸出来,在空中抓了几下,然后被一只粗大的手拽了回去。
  
  马车走了。护卫们松开沈清辞,骑上马,跟着马车走了。街上恢复了热闹,红灯笼还在亮,酒肉的香气还在飘,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  
  沈清辞跪在地上,低着头,胸口像被什么东西压着,喘不上气。他的耳边反复回响着阿枣的声音——“哥哥”“哥哥”——那声音像针一样扎进他的心里,一根一根,扎得他浑身都在疼。
  
  他站起来,跟上了那辆马车。
  
  六
  
  马车停在镇子东边的一座大宅门前。宅子很大,青砖黛瓦,门前立着两只石狮子,门楣上挂着一块金字匾额——“赵府”。沈清辞躲在街角的暗处,看着阿枣被从马车上抱下来,抱进了宅子里。门关上了,灯笼的光从门缝里漏出来,在地上投下一道细细的红线。
  
  他没有立刻跟进去。他绕到赵府的侧面,找到一棵靠着围墙的大树,三两下爬了上去,骑在树杈上往院子里看。赵府很大,前院是宴客的地方,灯火通明,觥筹交错,隐隐约约能听见划拳和说笑的声音。后院暗一些,有几间亮着灯的屋子,不知道阿枣被带到了哪一间。
  
  他在树上蹲了大约半个时辰,正准备换个地方,忽然看见前院的侧门开了,几个人走了出来。他们站在门廊下说话,灯笼的光照在他们脸上。沈清辞的目光从那些人脸上扫过,忽然停住了。
  
  他看见了一张脸。
  
  那张脸在灯笼的光里只出现了不到两息,那人就转身走进了院子深处。但沈清辞认出了他。不是因为他有多熟悉那张脸,而是因为他永远忘不了那张脸。那是在他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脸,是在沈家大院的火光中、在破庙的噩梦里、在他每一次闭上眼睛时都会浮现的脸。
  
  柳啸天的人。不是柳啸天本人,但沈清辞认得那身衣服,认得那块腰间的令牌,认得那种走路时微微昂着下巴的姿态。那是柳啸天身边的心腹,那晚在沈家大院里,他站在柳啸天身后,手里提着刀,刀上还滴着血。
  
  沈清辞的心跳骤然加速。柳啸天的人在这里。在这个赵员外的寿宴上。他不知道赵员外和柳啸天是什么关系,不知道这个人只是来贺寿的还是专门来见赵员外的,但他知道一件事——如果他今晚动手救阿枣,他不仅要面对赵府的护卫,还要面对柳啸天的人。那些人武功高强,心狠手辣,不是赵府的护卫能比的。他连一个护卫都打不过,更别说对付那些人。
  
  他骑在树杈上,夜风吹过来,凉飕飕的。他低头看着赵府院子里那些灯火,心里像有一壶水在烧,咕嘟咕嘟地冒着泡,烫得他浑身都在发紧。
  
  他必须想清楚。
  
  七
  
  沈清辞从树上滑下来,蹲在赵府围墙外面的暗处,闭上眼睛,强迫自己想清楚。
  
  他现在冲进去,会怎样?赵府的护卫至少有十几个,还不算那些藏在暗处的高手。柳啸天的人也在里面,至少一个,也许更多。他没有内力,只有一把短剑和一套半生不熟的浮云步。他连一个护卫都打不过,更别说对付柳啸天的人。他冲进去就是送死,没有任何悬念。
  
  如果他死了,会怎样?祖父还在魏庸的府邸里,没有人去救他。沈家的冤案没有人去昭雪。父亲母亲的仇没有人去报。沈清鸿告诉他的那些秘密,会跟着他一起埋进土里。他这辈子就完了,彻头彻尾地完了。
  
  阿枣呢?阿枣跟他非亲非故。他是在路边捡到她的,他连她的全名都不知道,不知道她姓什么,不知道她是哪个村的,不知道她爹是怎么死的、她娘改嫁到了哪里、那个老奶奶叫什么名字。他只知道她叫阿枣,红枣的枣,七岁,可能六岁,也可能八岁,她自己都搞不清楚。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人在乎她的死活。她不在了,天不会塌,地不会陷,太阳明天照样会从东边升起来。他的路不会因为少了她而变得更难走,他的目标不会因为少了她而变得遥不可及。她是一个“无关紧要”的人——不是他冷血,是这个世道就是这样定义的。一个没有家、没有钱、没有背景的七岁孤女,在这个世道里,就是无关紧要的。
  
  不救她,他没有任何损失。救她,他必死无疑。
  
  这是最理智的分析。每一个字都对。
  
  但他想起了刚才在树上偷听到的那些话。那时候他刚爬上树,还没看见柳啸天的人,先听见了后院两个丫鬟的对话。她们从赵员外的卧房方向走过来,声音压得很低,但夜里太安静了,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飘进了他的耳朵。
  
  “听说老爷今晚又要……那个了?”
  
  “嘘,小声点。上次那个小丫头,才撑了两天就没了。这次这个更小,不知道能撑几天。”
  
  “造孽啊。老爷的心脏病越来越重了,大夫说再找不到合适的,怕是撑不过今年冬天了。”
  
  “什么叫合适的?”
  
  “就是那种——怎么说来着——生辰八字对得上,女孩,年纪越小越好。大夫说小孩子的血气足,换了心脏之后不容易排斥。老爷找了三年了,找了好几个,都不行。这个不知道行不行。”
  
  沈清辞的脑子里嗡嗡作响。
  
  换心脏。赵员外抓阿枣,不是要她做丫鬟,不是要她做养女,是要她的心脏。用一个小女孩的心脏,换他赵员外的一条命。他想起了赵员外的脸色——蜡黄,眼窝深陷,嘴唇发紫。那不是普通的病,那是心疾,是要命的。他找了三年的心脏,找到了好几个,都不行。他还在找,找到了阿枣。阿枣七岁还是八岁或是更小,女孩,生辰八字对不对他不知道,但赵员外的大夫说“这个不知道行不行”,说明阿枣至少符合了一些条件,至少值得一试。
  
  沈清辞的指甲掐进了掌心里。
  
  他想起了那个矿工。那个被砍了三刀才死的矿工,在临死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,是“人间值得”。他当时不明白,现在他明白了。人间值得,不是因为人间有多好,而是因为有人在人间。那个矿工在矿山里活了那么多年,被欺负、被看不起、被当牛马使唤,但他还是觉得人间值得。不是因为矿山值得,不是因为矿主值得,而是因为那些跟他一起挖煤的矿工值得。他们在他站出来的时候没有跑,在他被抓走的时候没有出卖他,在他死了之后还记住了他刻在地上的那四个字。
  
  沈清辞想起了老鬼。老鬼在破庙门口看见他的时候,没有问他是谁,没有问他从哪里来,只是侧了侧身,让出了门口。如果老鬼那时候做了“最理智的选择”,他早就死了。老鬼救了他,不是因为救了他有什么好处,而是因为“人间值得”这四个字。他活着,就是老鬼的“值得”。现在阿枣是他的“值得”。他救阿枣,不是为了阿枣,是为了他自己——为了让他自己还能相信,他活着,是有意义的。
  
  他想起了一个画面。那是他很小的时候,大概四五岁,母亲带他去赶庙会。庙会上人很多,他走丢了,一个人站在人群中,吓得哇哇大哭。他不知道哭了多久,忽然有人从后面抱住了他,是母亲。母亲把他抱在怀里,拍着他的背说:“不怕不怕,娘在,娘不会丢下你的。”他那时候不懂什么叫“不会丢下”,现在他懂了。不会丢下,就是在所有人都觉得你无关紧要的时候,还有一个人觉得你值得。阿枣现在就是那个走丢的孩子。她站在一群陌生人中间,吓得浑身发抖,没有人会来救她。因为她在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亲人,没有任何人会来找她。除了他。
  
  沈清辞站起来,把乌兹短剑从腰间抽出来,缠在上面的破布被他扯掉了。七颗宝石在月光下闪着幽冷的光,北斗七星的排列,像一把钥匙,指向他不知道的远方。他把短剑插回鞘里,别在腰间,深吸了一口气。
  
  他走到赵府的后墙根下,那里有一扇小门,门上的铁锁生锈了。他用短剑的剑背砸了几下,锁纹丝不动。他又试了试用剑刃去割锁扣,乌兹钢的锋利在这一刻派上了用场——剑刃像切豆腐一样切进了铁锁扣,几下就把锁扣割断了。他推开小门,侧身钻了进去。
  
  院子里很安静,没有人。他猫着腰,沿着墙根往后院走。浮云步让他几乎没有发出声音,每一步都轻得像猫,脚掌先触地,然后整个脚板慢慢落下去,不发出任何声响。他穿过后院的花园,绕过一座假山,来到了一排亮着灯的屋子前。他不知道阿枣在哪一间,但他听见了哭声。
  
  很轻,很细,像小猫叫。
  
  是从最里面那间屋子传出来的。
  
  沈清辞朝着那个方向走去。他的心跳得很快,快到像是在擂鼓,但他的脚步很稳,稳到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。他知道自己可能活不过今晚,知道赵府的护卫和柳啸天的人随时会出现,知道他的浮云步在真正的高手面前撑不了多久。但他没有停。
  
  他走到那间屋子的门前,抬起手,推开了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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